城发改招字〔2015〕3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十二五”新农村电气化窝洞水电站新建项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华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十二五”新农村电气化窝洞水电站新建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窝洞水电站位于城步县境内珠江水系浔水支流长滩溪下游,窝洞水电站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74km2,占长滩溪流域面积的92.7%,是以发电为主的工程。设计装机2×3600千瓦。经多年运行试验,该电站应该扩容建设以最大限度利用水能,现该扩容设计已由邵阳市水利设计院设计,经由市发改农[2015]265号文批准,该扩容项目投资约1200万元。现准备按该设计进行增效扩容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现资金已基本到位,前期工作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