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3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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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招字〔2015〕1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城南公园附属通行桥工程项目招标
事项的批复
县城南防洪工程综合治理开发指挥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城南公园附属通行桥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提高城市品味,加快推进城南的开发与建设,确定在公园修建的三拱车行桥预算 2095126 .05 元(已审计),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现已全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为抢抓白云电站蓄水的机会,尽快完成水下基础,及与公园主体配套工程能在 2015 年底同时竣工,向县庆六十周年献礼,根据 《 招标法 》 的相关规定,现报请批准城南公园三拱车行桥采取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以便尽快开工建设。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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