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步县儒林大道棚户区改造北段道路(车行道改造、排水及人行道工程)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06-19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城发改招字〔201515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县儒林大道棚户区改造北段道路(车行道改造、排水及人行道工程)工程项目招标

事项的批复

 

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城步县儒林大道棚户区改造北段道路(车行道改造、排水及人行道工程)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大道棚户区改造北段道路工程,全长 2 .933km ,路幅宽度 34 .0m (路幅组成:5m 人行道+24m 车行道+5m 人行道),为城市主干道。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绿化、照明、弱电等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如下: 1 、拆除中央绿化带及两处环岛,新铺沥青路面;处治车行道路面病害,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 2 、翻新现有人行道路面,无人行道路段新建人行道;拆除路缘石,新铺麻石侧石、平石、锁边石; 3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标线及智能交通设施,重新设置公交停靠站; 4 、加高加固检查井,更换破损井盖; 5 、新建雨水、给水管道; 6 、拆除路中灯杆,在两侧新建照明设施; 7 、拆除通信电杆,新建地埋式弱电管线;8、挖除两侧行道树和中央绿化带,新建树池,移栽新树种。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 7870 .47 万元,资金来源通过自筹、申请银行贷款等渠道筹措,各项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我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监理、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评标委员会的产生

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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