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优化服务,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化治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制定并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以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法律法规。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二)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各项工作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全年在各类媒体刊登宣传新闻58篇,其中在邵阳新闻在线、湖南日报、中国网等市、省、中央级媒体刊登58篇。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节点,在儒林广场、体育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30余条,摆放展板30块,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等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与应诉工作
2025年,我局依法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全年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规划违法案件3宗,罚没款193.19万元,有效制止和移送案件30起。加强部门联动,与城管、公安、法院等协同处置违法案件6起。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办理行政诉讼7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落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决,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五)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执法监管
完成2022-2024年国省督察、部省卫片涉及文旅项目的7个疑似问题图斑整改销号;国家督察和省级例行督察反馈的89个问题整改率达87%;2018-2024年存量违法问题239个图斑整改率达85%;省卫片调查监测下发的5条土地违法线索全部查处整改到位。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督察局完成重点图斑内外业核查,获肯定。深化“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卫星监测”立体化监管模式,推进违建别墅、殡葬领域、规划执法“双零”行动等专项整治,执法效能持续提升。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政务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依托全省不动产登记“一库一平台”,全面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年完成不动产登记4546宗。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精准施策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先后解决多个小区及个人办证难题,追缴资金332.83万元。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累计发放证书3.8万本,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成功率达86.4%。
(七)健全行政决策与法制审核机制
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审核率达100%。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复杂案件指导,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对2022年以来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县域实际的规范性文件。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形式仍显单一
普法宣传多以传统方式为主,创新性不足,宣传资料更新不够及时。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认知不足,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等现象仍有发生,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基础仍需夯实。
(二)政务公开落实不够到位
部分重要事项和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不高,群众对办事流程了解不够清晰,行政办事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增强
部分干部职工法学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仍有欠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发展不均衡。
(四)执法力量与体制机制有待加强
机构改革后执法职能整合,执法事项增多,但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部门协同、科技执法应用仍存在短板,影响执法效能。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耕地保护法治保障
构建上下协同、互联共享的耕地保护监测监控系统,健全田长制长效工作机制,推进耕地恢复与补充耕地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二)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推进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四)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
对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实施法制审核,实现审查分离。依法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强化监督关口前移,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五)加强执法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全员执法业务培训,加大自然资源法制业务和现场执法能力培训力度,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