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信息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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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治理效能、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

(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

聚焦社会关切的核心领域,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政策、教师招聘公告、财政预算决算、教育动态、教师资格认定等关键信息,确保教育重点工作透明化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细化办理时限标准,压实各环节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

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制作、审核、发布、更新的流程规范,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及时。

(四)公开平台优化建设

常态化组织错词、错链排查整改行动,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同步拓展线下信息公开路径,依托公告栏张贴、便民手册发放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信息获取的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机制健全

构建专人专责、定期督查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加大业务培训与精准指导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逐项整改,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筑牢制度根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渠道运行效能存在短板:线上平台互动性较弱,线下公开方式较为单一,无法充分满足各类群体的信息获取需要。

2.业务队伍专业能力亟需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细则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信息分类、保密审查等实操能力有待进一步锤炼。

(二)改进措施

1.拓宽渠道互动维度: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功能,明确专人负责诉求受理与反馈。

2、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组织开展《条例》细则专题培训与案例研讨,强化信息分类、保密审查等实操技能实训;建立“以老带新”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与岗位练兵,切实夯实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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