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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县长管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税务、统计、烟草、国防动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公积金管理、重点项目、安全生产、消防、金融、保险、国有资产监管、保密、督查、经济环境治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城建投、人防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金九公司。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监委、县委党校、县人武部、驻城部队、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人民银行城步支行、农商行、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城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在城分公司、县烟草公司。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