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8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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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公告(2026年003号)
根据湖南省同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城步步行街店申请,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湖南省同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城步步行街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湘CA7391228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书编号:湘城步苗族自治县药监械经营备20220253号)。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药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初审:肖扬 复审:陈紫玲 终审: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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