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8 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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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质效,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24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3〕11号),制定了《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现城步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部门直接执行省级清单(见附件),不再出台本级清单。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办公室 07397-7386165
城步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湘医保办发〔2025〕11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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