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6 信息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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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区域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向社会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5日为公告期,2026年7月6日起开始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
特此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24日
一审:李海林
二审:张静
三审:戴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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