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县农经站采取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全县依法登记注册、规范运行,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开具无犯罪证明)。
服务能力:拥有与申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和服务经验,能够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化服务。
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能力。
主体入库:服务主体应纳入县级名录库管理。承担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重点主体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三、申报材料
申报表: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目标等内容。
法人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银行开户证明、内部管理制度等。
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资质证书,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含姓名、年龄、电话号码、是否为服务主体成员等,并提供相关培训证明),农机设备统计表(含设备名称、类型、型号、动力、数量、原值等,并提供设备照片及发票等)。
业绩证明材料:近2年来承担的类似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服务对象评价等证明材料。
财务证明材料: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负债表、收入证明等。
四、申报备案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自主准备申报资料(一式三份盖公章)经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查后提交县农经站评审、备案。及时安装北斗监测终端、开展社会化服务。待上级正式实施方案出台后,将按方案要求统一组织审核、公示、实施、验收等工作。
本公告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786990828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6年4月2日
附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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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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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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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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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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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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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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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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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具数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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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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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申报作业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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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机耕 |
水稻病虫 害防控 |
中晚稻深 翻压茬 |
油菜旋 耕开沟 |
油菜一 促四防 |
油菜机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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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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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综 合服务中心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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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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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经站评审 意见 |
评审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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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县、乡镇、服务主体各一份。2.服务主体根据自身服务能力选择服务环节,填报作业量。3.服务主体必须运行规范,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