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30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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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须严格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要求,完整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既定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决策草案起草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后续推进过程中,若因实际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目录》内所列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开展全面研究论证,详实说明调整理由及依据,拟定具体调整意见后报请县政府审定。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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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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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步苗族自治县区域划分调整,更换户口簿和换发身份证 |
县公安局 |
202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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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进一步加快楠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县林业局 |
2026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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