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2 信息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下列被告知人见附表城步苗族自治县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我大队依法查获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因被告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我大队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邮寄《行政处罚告知书》等方式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予以告知,但被告知人未在告知后30日内接受处理,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内,被告知人有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单个违法行为较大数额(2000元以上)罚款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需要陈述、申辩、听证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城步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调查的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512日 

久拖未决交通案件公示表2025.05.08xlsx(1)

序号 被告知人 身份证号码 违法事实 理由 处罚依据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主要违法行为
1 刘*平 4305291967122***** 2025.03.11 湘西南路段 饮酒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2 周*志 4305291963120***** 2025.03.11 西岩7号KTV路段 未保险 《道交法》第17条 《道交法》第98条第一款
3 兰*伟 4305291970062***** 2025.03.13 八角路与儒林大道路段 无证 《道交法》第19条第1款 《道交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
4 肖*旺 4305291962030***** 2025.03.13 西岩广场路段 无证 《道交法》第19条第1款 《道交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
5 谭*生 4326271951042***** 2025.03.15 西岩农贸市场路段 无证 《道交法》第19条第1款 《道交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
6 张*业 4305291949011***** 2025.03.17 西岩镇江石村路段 无证 《道交法》第19条第1款 《道交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
7 彭*群 4305291967082***** 2025.03.19 西岩杏林医院路段 饮酒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8 于*祥 4305291968031***** 2025.03.19 西岩镇路段 饮酒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9 吴*众 4326271963010***** 2025.03.19 西岩镇路段 饮酒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10 刘*江 4305291973041***** 2025.03.19 西岩镇杏林医院路段 饮酒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11 陈*雄 4305291977022***** 2025.03.19 西岩杏林医院路段 饮酒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12 陈*顺 4305291968112***** 2025.03.19 西岩杏林医院路段 醉驾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13 方*雄 4326271971061***** 2025.03.20 湘西南路段 再次饮酒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14 杨*正 4305291977040***** 2025.03.20 汀坪派出所路段 醉驾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道交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一审:刘晖

 二审:张静

   三审:戴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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