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进德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履行财政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质增效实施主动的财政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普法宣传”,深化财政法治服务。

1.强化内学,“知法于心,同频共振”。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宣讲1场。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考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开展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确保所有人员达到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2.强化保障“守法于行,法入万家”。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公开答复、政采投诉和行政复议。2024年共接受处理了3件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有效化解了投诉纠纷,回复率100%,满意率100%。二是切实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经费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法治政府资金保障工作。2024年政法系统各项经费5119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为政法系统各项法治工作提供了扎实的资金保障。

(二)聚焦“法治建设”,规范财政管理行为。

1.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始终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高质量完成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查程序,2024年共检查12个单位,按程序出具了1份处理意见书、11份行政处理决定书,全部执行到位。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力开展2024年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了12个单位和乡镇(场),2024年入库收入336.68万元,收缴退回城步县财政局预算存款户资金49万元,有力维护了财经纪律的执行。

(三)聚焦“提升能力”,不断优化财政营商环境。

1.在严防廉政风险上下功夫。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投资评审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代理记账资格网上审批工作和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应诉职责。促进“阳光采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的初审、复审,修订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和《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规范评审行为,严肃评审纪律,严防建设工程领域的廉政风险。

2.在规范文明执法上下功夫。我局于2022年4月1日与湖南承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聘请法律顾问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处理,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法律讲座,为行政处罚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与观念方面

一是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淡薄。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性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观念,在工作中凭经验办事,忽视法律规定和程序。二是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部分工作人员遇到问题时,不能第一时间从法律角度思考解决方案,缺乏运用法治方式处理财政事务的习惯和能力。

(二)执法队伍与能力方面

一是专业人才短缺。财政法治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既懂财政业务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但县财政局可能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影响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培训机制不健全。对财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不足,培训内容和方式单一,不能及时更新知识体系,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政法治工作要求。

(三)法治宣传与沟通方面

一是法治宣传效果不佳。财政法治宣传工作形式较为单一,多以集中培训、发放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宣传效果不理想。二是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在涉及多部门的财政法治工作中,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及时,容易出现工作衔接不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四)监督与问责方面

一是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方式和手段相对滞后,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二是问责力度不够。对于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存在问责标准不明确、问责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三、改进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强化法治与业务融合。在财政业务流程中嵌入法治审核环节,加强对重大财政决策、项目资金安排等事项的法治把关,确保财政业务依法依规开展。

3.提升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建立财政资金监控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提高财政执法监督效能。

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围绕当前法治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不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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