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1 信息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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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现场执法查获的久拖未决交通违法案件
实施缺席直裁的公告
截至2024年10月21日,因当事人逃避、消极配合处理,造成我县辖区内现场执法查获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道路交通违法案件久拖未裁决。对此,我大队所属执法办案部门已通过打电话、发送EMS邮政快递、面对面通知等方式告知了当事人,并要求其于2024年10月21日前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但当前仍还有部分当事人未主动到我大队接受处理。
为有效化解和防范执法风险,确保执法效果,维护法律权威,根据《湖南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自本公告结束之日起,对辖区内2024年3月25日现场执法查获的至2024年8月10日止未接受处理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见附表)实施缺席直裁。有关事项公告告知如下:
一、公告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共七个工作日。
二、公告告知期满后,对仍未接受处理的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件实施缺席直裁。
三、缺席直裁后,由当事人承担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交纳罚款及滞纳金等法律后果。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2024年7.8月份未裁决酒(毒)驾违法查处名单 | ||||||||||
1 | 430529300095669 | 2024.07.22 | 刘*红 | 男 | 4326271973010***** | 醉酒 | 110 | 无证 | 湘E0M137 | |
2 | 430529300047987 | 2024.08.10 | 彭*秋 | 男 | 4326271973092***** | 饮酒 | 48 | D | 湘E8789B | |
3 | 430529300095675 | 2024.08.09 | 李*国 | 男 | 4305291964081***** | 醉酒 | 248 | C1C6 | 湘EKW566 | |
4 | 430529300049711 | 2024.03.25 | 罗*东 | 男 | 4305291989050***** | 再次 饮酒 | 63 | CI | 湘EYN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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