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林业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林人[2024]14号)精神,湖南省林业局文件《关于下达2024年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湘林人[2024]19号),计划2024年在我县招生基层林业特岗人员28人。
一、招生计划
1、本科20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学专业13人(物理类);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森林保护专业4人(物理类);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林专业3人(物理类)。
2、专科8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林业技术专业4人(物理类)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专业4人(物理类)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了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2、城步苗族自治县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3、年龄未满25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5、热爱林业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林业特岗人员,且毕
业后服从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在本县基层林业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6、本科层次招生执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7、专科层次招生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培养模式
特岗生由定向培养院校负责培养,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林业工作需要,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设置林学、森林保护、经济林专业,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设置林业技术、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专业,分别按照本科层次四年制、专科层次三年制的模式培养。特岗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并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每学年暑假和最后一个学期回到本县,由县林业局分派到基层林业事业单位实习。
四、招生录取程序
1、户籍确认:考生可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查看本人填写的户籍信息,若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与考生实际户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或2024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迁出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填报志愿:报考基层林业特岗人员的考生应根据本县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志愿。
3、预签协议:填报了志愿的考生分别于本、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日后第四天(本科7月1日、专科7月6日)17:00前,到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网址另行通知,具体填报要求见网站通知),县林业局需在考生填报志愿截止日第六天(本科7月3日、专科7月8日)17:00前完成线上初审,市林业局需在考生填报志愿截止日第八天(本科7月5日、专科7月10日)17:00前完成复审,省林业局进行形式审查并确认预签《协议书》考生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预签协议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投档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分县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和省林业局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7:00前完成线上预签协议手续,县林业局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21:00前完成线上审核)。录取结束后,培养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林业局,市州林业局再函告县林业局。县林业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分别寄送有关培养学校。
5、入学与学籍管理: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收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特岗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与转专业。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各协议方,并存入其个人档案。
五、违约处理
基层林业特岗人员要严格履行《协议书》,违反协议约定,须退还已享受的培养费用并交纳违约金,且入职后纳入编制管理的,不再保留编制内身份,不得未经公开招聘程序直接纳入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联系人:
县林业局政工股:0739-7361756
县林业局:吴裕祺 15073986588
县林业局:王良叶15197915529
县林业局:黄继林13627399956
附件:湖南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
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