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非现场违法行为查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信息来源: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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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积极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城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以下地点增加查处下列非现场违法行为:

    一、 风雨桥北卡口(原水泥厂路段)

    增加查处下列非现场违法行为: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2、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4、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5、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的。

    二、 清溪治超站卡口(治超站路段)

    增加查处下列非现场违法行为: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2、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4、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公告自11月11日起至11月19日止,特此公告

城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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