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5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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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县液化气储配供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申报资料于2021年10月提交我局,经我局公用事业管理站燃气办工作人员初审后,2021年10月22日,通过随机抽取邵阳市燃气协会专家库专家万伟峰、周民才、王晋曦,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液化气储配供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申报资料和现场进行了评审,专家评审综合意见存在以下整改项:1、防雷报告已过期,未见更新资料;2、购气协议后面应附有发票复印件;3、燃气主管部门补审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4、无抢修抢险车辆;5、申报表内容填写不规范;6、场站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符。上述整改项整改到位后,本次评审予以通过。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者可向我局或城步苗族自治县公用事业管理站燃气管理办公室反映,如无异议,企业对专家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合格后,即可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739--7355358。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用事业管理站燃气管理办公室:黄18528582100
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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