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2 信息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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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县城交通秩序,引导全民文明驾驶,文明出行,城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新增以下非现场查处地点:
一、 新增非现场地点3处
荣昌路口东、南山大道与新田路十字路口南141米、南山大道与城南路交叉口北42米
二、 查处非现场违法行为
未戴安全头盔、驾驶员打电话、驾驶员抽烟、主驾驶不系安全带、违法停车、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公告自9月2日起至9月9日止,特此公告
城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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