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1 信息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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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现有规模化养殖场1556家,目前全市禁养区仍有72家未退养到位,邵阳市城区有6家未退养到位,其中大祥区5家,双清区1家,部分养殖场环境污染严重,如滨江街道的郊东养殖场目前存栏牲猪约8600头,未完成退养,养殖废水直排洋溪沟。禁养区部分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未按要求退养到位,如大祥区109家养殖专业户未完成退养;双清区55家养殖专业户未完成退养;同时存在领取退养补贴资金退养后反弹复养的情况,如北塔区5家养殖专业户反弹复养,江北社区匡秀养猪场、丰江社区丰江种猪场反弹复养。 |
整改目标 |
禁养区内养殖场全部退养到位 |
整改措施 |
1.加大退养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畜禽退养政策和工作动态。2.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3.强化退养工作督导考核,采取现场核查、领导督办、书面通报、集中约谈等方式,督促退养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市区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并严防反弹复养。 |
整改成效 |
完成禁养区养殖专业户退养3家。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快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5日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东门街102号
联系电话:0739-7361231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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