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5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5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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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部分县市区重点工程未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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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控制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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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督促各县市区、邵阳经开区按照《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加强道路洒水等扬尘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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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成效 |
根据《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工作方案》和《城步苗族自治县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对县城重点工程建筑工地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要求建筑工地采取雾炮机、洒水车等洒水装置进行湿法作业,抑制施工扬尘;硬化进出场道路(不得低于50米),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做到净车上路;对流散体运输车辆实施密闭遮盖运输,杜绝沿途“抛、撒、漏”行为,如有污染,必须第一时间对污染路面进行清理、清洗;对工地渣土进行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堆放,裸露泥土进行覆盖,避免扬尘;临街建筑工地必须100%进行围挡作业。同时,督促县玉诚保洁公司和县美诚保洁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县城规划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和机械化清洗作业,加大清洗力度,城区主次干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和“无缝隙”管理。针对重点路段提高清扫、冲洗作业频次;一是每天道路洒水降尘3次,重污染天气每天增加洒水频次,最多可达6次。二是每日落实2辆洒水车、10余名环卫工人,对城区路面、人行道、桥栏杆、公交车站台等进行全面冲洗。三是对城区主要街道每天洗扫1次,相应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每周冲洗1-2次,背街每周洗扫1次。自2018年8月以来,共对建筑共对下达整改通知28份,停工整改未达标工地5家,查处为密闭运输车辆230余台次,处罚驾驶员206余人次。通过整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基本控制到位。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9日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城步县儒林镇双井路46号
联系电话:7355358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