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第35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5 信息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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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现有规模化养殖场1556家,目前全市禁养区仍有72家未退养到位,邵阳市城区有6家未退养到位,其中大祥区5家,双清区1家,部分养殖场环境污染严重,如滨江街道的郊东养殖场目前存栏牲猪约8600头,未完成退养,养殖废水直排洋溪沟。禁养区部分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未按要求退养到位,如大祥区109家养殖专业户未完成退养;双清区55家养殖专业户未完成退养;同时存在领取退养补贴资金退养后反弹复养的情况,如北塔区5家养殖专业户反弹复养,江北社区匡秀养猪场、丰江社区丰江种猪场反弹复养。

整改目标

禁养区内养殖场全部退养到位。

整改措施

1.加大退养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畜禽退养政策和工作动态。

2.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3.强化退养工作督导考核,采取现场核查、领导督办、书面通报、集中约谈等方式,督促退养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市区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并严防反弹复养。

整改成效

完成禁养区养殖专业户退养2家,启动强拆程序1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9日。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东门街102号。

联系电话:0739-7361231。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5项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5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部分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简陋,长期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如邵东县湖南昌盛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牲猪15500头,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完成搬迁,现场恶臭熏天,粪水在周边菜地散排,对洛水河水环境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

完成全市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我市57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按期完成污染防治升级改造工作任务,对整改无望、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退养。

2.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及时妥善解决污染问题及农企矛盾。

整改成效

1、我县无市级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任务;

2、2018年注销65家因环保不达标等原因的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

3、争取省级100万元用于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4、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稳步推进。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9日。

受理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

联系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东门街102号。

联系电话:0739-7361231。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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