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投资人招商已由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招商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招商人),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进行投资人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参加招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招商。
2、招商范围:
采取社会资本投资方式进行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分二年(2019-2020年)实施,首期拟开发约4500亩(其中,旱土3000亩,水田1500亩,具体面积以选址立项结果为准),以后每期开发的面积由双方根据测量选址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3、合作模式:
按照招商人主导,投资人投资的原则,由投资人在招商人所在地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作为投融资建设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报名时需出具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存单、承兑汇票或国有银行授信承诺书。
3、具有同业业绩经验,报名时出具不低于1500亩土地开发项目的合同或结算书、指标委托交易协议。
4、有切实可行的开发、耕种方案;
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1家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可以进行土地开发的相应资质(三级及以上)。
三、项目投资收益:
1、合作方式:投资人按城步苗族自治县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域内进行补充耕地开发,并协调省国土资源厅、省土肥站对所开发的耕地验收认定,形成的耕地指标和收益全部归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有。
2、成本的确认:项目施工完成以后,由招商人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或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投入总成本进行确认。投资总成本包括项目前期费用+项目施工费用+
项目管理费用。
3、投资回报。按审计后的工程施工费的20%作为投资人的投资回报。每批耕地指标交易完成后,交易款到达城步县财政专户后支付投资人的投资成本及投资回报。
4、投资人及其项目公司协助招商人完成新增耕地指标确认、指标交易等工作,且交易指标总数额不少于4000亩,交易金额水田每亩不低于25万元、旱土每亩不低于10万元,招商人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每亩10000元的标准向投资人支付服务费,否则,招商人不予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在交易款到达城步县财政专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投资人。
四、各方职责
(一)投资人职责:由投资人在城步苗族自治县范围内组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验收、报备;负责完成耕地指标确认和耕地指标入库、交易等工作。
(二)招商人及职能部门职责:负责项目选址审核、项目评审,组织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并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负责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进行项目验收;协助投资人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耕地指标确认和补充耕地项目网上报备;负责项目开发成本审核、资金审核和拨付。
五、投资保证金和招商诚意金
1、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
3、保证金交纳方式:投资保证金必须采用从投资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付至招商人指定帐户,投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认定投资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资保证金帐号如下:
开户行:邮政银行城步县中心路支行
户名:城步苗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00728574170010001
4、投资保证金的退还:退还时以转帐方式无息退回到投资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入围单位的投资保证金将在招商结束后按规定无息退还;未入围的投资保证金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5、投资人需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商诚意金3000万元打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同前)。招商人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退还(无息)给投资人,在工程完工前全部退还。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元月29 日至2019年2 月 19日,每天上午9:00 - 11:00,下午3:00 - 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五楼报名。
2、报名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④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存单、承兑汇票或国有银行授信承诺书;
⑤有关开发业绩和指标交易业绩材料;
以上资料①需留原件一份,②③④⑤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A4纸装订。
3、超过报名时间或者报名资料不齐、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的,概不接受报名。
八、招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现场获取招商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商共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新田路98号
联系人:
江先生 电话:13107090494
吴先生 电话:13574987373
招商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