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建立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所承办的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三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 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落实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场)民政办: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根据《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8〕13号)、《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湘绩办发〔2018〕1号)、《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邵市办发〔2018〕14号)、《关于提高2018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供养指导标准的通知》(邵民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落实201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通知如下:
(一)2018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285元/月;城市低保标准为450元/月。
(二)2018年我县全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320元和175元。
(三)以上各项指标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保障金从6月份按新标准发放,提标补发金在7月份一次性补发到位。
(四)各乡镇(场)民政办要及时推进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工作实施,进一步加强与乡镇财政所的沟通协调,确保低保金发放数据及时录入财政发放系统。县民政局将每个月跟进实施进度,并不定期地进行实地抽查。对领导不够重视、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7月5日
二、
考 核 项 目 |
指标名称 |
全年任 务目标 |
实际完成 (自年初至验收前) |
预计完成 (自年初至12月31日) |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
城市不低于430元/月;农村不低于3200元/年 |
城市低保标准4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3420元/年。 |
城市低保标准4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3420元/年。 |
|
提高城乡救助水平 |
城乡救助水平不低于月人均320元和月人均170元 |
城市低保救助水平月人均320元,;农村低保救助水平月人均181元。 |
城市低保救助水平月人均320元,;农村低保救助水平月人均170元。 |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6号到2018年11月22号,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县绩效办、县统计局反映。
联系方式:
县绩效办:
地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7361928,邮编:422500
县统计局:
地址:县行政中心,联系电话:7361306,邮编:422500
举报材料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及邮编
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