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0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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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R-2018-00017
城政发〔2018〕23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非法砂石码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
通 告
为有效保护我县内河岸线资源,保障内河水域生态、供水、防洪和航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砂石码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前,非法砂石码头业主必须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设备、船舶、清除砂石尾堆,恢复自然原貌。
二、对逾期未完成进出道路封闭、装卸传送装置拆除、船舶上岸拆除、砂石尾堆清理的非法砂石码头,有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清除,并责令非法砂石码头业主做好场地复绿工作。
三、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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