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价调〔2018〕14号
关于我县出租汽车2018年春节长假
期间实行临时运价的通知
城步苗族自治县昕昕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县出租汽车春节期间临时调整营运价格的报告》(城昕昕呈[2018]01号)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2018年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湘发改电[2018]1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出租汽车春节长假期间实行临时价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出租车是指我县出租车公司运营的出租车,不含网约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本次临时价格实行时间为2018年国家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即2月15日0时(除夕)起至2月21日24时(正月初六)24时止(春节7天)。
三、本次调价在执行起步价白天6:00时至21:00两公里内5元(含燃油附加费1元),里程价1.6元/公里,夜间21:00时至次日6:00,起步价两公里内6元(含燃油附加费1元),里程价1.8元/公里的基础上,每车次加价5元。出租车必须打表计费,不得出现不打表收费、拒载、不给票等违规经营行为,临时运价结束后自行恢复,按春运前的价格执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监管,不得出现违规行为,确保我县出租汽车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营运。同时要将本通知张贴在营运车辆副驾驶座位前方醒目位置,接受乘客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票价规定行为的我局将从严查处。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八年二月七日
抄报:县人民政府 邵阳市发改委
抄送:县交通运输局 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
县价格监督检查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