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8 信息来源:发改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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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价调[2018]15号
关于我县公共汽车2018年春节长假
期间实行临时票价的通知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请求春节期间临时调整公汽票价的报告》(城公交呈[2018]01号)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2018年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湘发改电[2018]1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公共汽车2018年春节长假期间实行临时票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临时价格实行时间为2018年国家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即2月15日0时(除夕)起至2月21日24时(正月初六)24时止(春节7天)。
二、本次调价在执行原票价基础上,每人次增调1元。
临时价格结束后自行恢复,按春运前票价执行。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监管,不得出现违规行为,确保县公共汽车严格按要求进行营运。同时,要将通知张贴在营运车辆醒目位置,接受乘客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票价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从严查处。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八年二月七日
抄报:县人民政府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
县价格监督检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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