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14 信息来源:规划建设局 作者:
 

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214日,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        

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湘商产业园东南角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2648.71   总建设期:20171-20181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7.48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楼、调节池、沉沙池、AAO池、二沉池、芬顿氧化塔和终沉池等构(建)筑物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000m3/d,设计采用AAO生反池→二沉池→芬顿氧化塔→中和脱气絮凝池→终沉池→砂滤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宋溪河。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①废气:项目施工建设会产生施工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建设单位通过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围挡、洒水抑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后,能大大减少施工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②废水:项目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含SS浓度较高,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③噪声: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时间、降低车速等措施后,可将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地点,不随意丢弃。⑤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用地现状为农田、荒地等,施工期地表开挖、填筑等造成地表植被受损,增加区域水土流失量,建设单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建成后加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施工作业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项目运营期间,环境问题主要为恶臭、设备噪声和固废等,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可减少恶臭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固废分类后进行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该项目在采用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前提下,能够保证“三废”达标排放,基本可做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戴局        联系电话:1867390760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873372386

 

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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