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08 信息来源:中国.城步 作者: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北新区职业中专北侧

建设性质:整体搬迁  总投资:17929万  总建设期:2017年4月-2019年6月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56663 m2,总建筑面积为66589m2,分二期完成建设。其中第一期建设门急诊及医技综合楼、住院部、连廊、污水配电房、后勤楼等;第二期建设医养馆、康复中心、药剂加工楼。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以中医为主,中西结合,功能齐全的中医(综合)二级乙等医院,医院设置500张床位。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污染源为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挡、合理布置施工设备摆放位置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采取洒水抑尘、不露天堆放建筑材料等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外售,其他运送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各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污染源为废水、固废、恶臭和噪声等。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站设于地下,地面基本感觉不到恶臭气体;项目选用设备选取低噪声、高效率设备,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该项目在采用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前提下,能够保证“三废”达标排放,基本可做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廖廷武        联系电话:1387390867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873372386

 

 

 

2016年10月8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 电话:0739-7360488
版权所有: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地址: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邮编:422500
备案号:湘ICP备0901589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90007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902000013
主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