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8、S348 城步南山牧场至绥宁古龙岩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6-08-02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S258S348 城步南山牧场至绥宁古龙岩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推荐线起点位于城步县南山牧场鸡爪坪与 S258 顺接,途经胡家坪、长安营、兰头乡、岩寨、两河口、蜈蚣坳、终点位于绥宁县古龙岩与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竹江坪交界处,与S348通道侗族自治县段(X081 )顺接,路线全长48.306Km。公路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40km/h ,局部路段采用 30km/h 技术指标,路基宽度为 7.5m 考虑到本项目地域性和以后的影响,本项目路面结构采用因地制宜的结构形式,K0+000~K26+900 采用水泥路面方案,K26+900~终点段采用沥青路面方案。

推荐线总用地1269.05亩(其中新增用地562.05亩)。全线新建桥梁493.48m/10 座,其中大桥 45m/1 座、中小桥 448.48m/9 座,涵洞265道,平面交叉41处。项目计划于2017 1月开工,201812月竣工。

 二、主要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作业扬尘、运输车辆设备产生的尾气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对水体环境造成的影响,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扬尘和路面径流雨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概述及采取的措施对策

1、社会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可以提高交通能力,带动沿线经济及旅游资源发展;项目对被征地和拆迁的居民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工程基础设施的影响相对较小,对沿线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影响较小;工程施工会对水利、路网等基础设施带来一定的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将影响降至最低。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建议采用挡风墙、洒水降尘、合理选择储料场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的影响;并在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的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对于施工设备尾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选用高性能、低污染的施工机械,减轻燃料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料废气污染随着工程的结束而结束。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用的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及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隔声处理。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行噪声,其交通噪声值对沿线两侧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公路沿线35米内昼间及夜间近期(2019年)、中期(2025年)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功能要求。远期(2033年)昼间各敏感点可达标,夜间部分居民点超标,其他敏感点夜间均可达标。对超标的居民点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后可以达到(GB3096-2008)中相应的功能要求。

4、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营地、施工现场的影响等方面,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影响施工区和施工营地区域附近水体。施工营地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农田肥田或者施工浇撒道路等,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路面雨水和桥面雨水径流,本项目跨长坪河,无饮用水功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送填方区作填方回用或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妥善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营运期线路日常维护产生的少量筑路物料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本项目新增用地562.05亩。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通过及时做好边坡防护、设置临时排水沟、及时在边坡植草防护、缩短临时占地时间、避开雨季施工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本项目建成后,工程对沿线乡镇植被的损失占总量的比重很小,沿线植被覆盖率不会因线路的建设而有明显变化,公路绿化工程实施后,沿线生态环境将得到恢复和改善。

 四、环境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是优化和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交通条件,满足区域发展的需要;是城步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交通量发展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2016 年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规划项目之一。本项目连接了城步县西部的南山牧场、长安营乡等沿线重要乡镇及绥宁县西南部,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形成一条连接城步县南山牧场至绥宁西南部的区域经济走廊,能够促进区域各类资源的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交通规划。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湖南省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选址可行。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后10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上的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公众参与方式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81日至810日),通过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九、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联系人:王先生                    话:13786945573

评价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0731-84227890    Email2917622798@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南栋3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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