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2015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7 信息来源:城步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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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我局为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农村经济事务的正科级机构,主要负责城步县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三支”管理等工作。单位编制数为7人,现有职工12人,农民素质教育办编制4人,现有人数3人。下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局长办公室,资产股,法规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员4名。现实有人数1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员5人,工勤编制2人。

(二)年初绩效目标设定

    1、目标设定: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年中工作重点,年终完成40%,年终完成目标。

仲裁庭建设工作:仲裁庭建设工作年底完成90%,年底完成目标。

   ƒ“一事一议”工作:完成村级“一事一议”,年底完成任务

2、预算配置:在职人员控制情况:我局共有编制7人,实际有12人;“三公经费”的变动目标为7%,实际的“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8%,远远超过预期目标。

二、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一)整体支出情况:

全年收入19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76万元。

全年支出189.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3.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34万元

人员经费是指人员工资和规范性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维护费、“三公经费”等,支出较大主要是公务接待费4.97万元、办公费4.31万元、会议费2.45万元

基本建设支出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0.34万元。

(二)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100%,支付进度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8%,很好地完成年初目标,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做到应采尽采。

(三)预算管理

对于预算资金管理我局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制度,并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分管财务:一是制订了财务会审制度;二是制订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三是制订了项目资金的集体协商制度及相关操作程序。这些制度从制订之日起,就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财务预决算信息完整、按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资产管理: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有规范的程序、账实相符,利用率100%。

三、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完成率、工作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都达到了100%。

(二)反映履职效益情况:1、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老百姓手中有了土地证,有利于农村经济商品化,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2、完成村级“一事一议”、 仲裁庭建设工作方便农民办事,这民做了实事3、办公费用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4、“三公”经费也是一个单位部门存在、发展的必要开支,我们尽量做到厉行节约,遵守党纪法规和财经纪律。

(三)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工作越来越满意,表现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村级“一事一议”、 仲裁庭建设工作完成,老百姓非常高兴,心里特别满意,满意率100%

评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个年度评分100分,自评得分是97分,在3个地方扣了分:在生态上扣1分,生态效益体现不明显。

四、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对于存在的有些问题,比如“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觉得有点难度。特别是我单位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只是稍有点财务知识的人来说,做不了。对于管理制度方面的健全上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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