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03 信息来源:物价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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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R-2015-28002
城价消[2015] 7号
关于降低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的通知
城步苗族自治县液化气储配供应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由于液化石油气进价下降,成本降低,经研究,决定自二0一五年八月一日起将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净重12公斤/瓶)由110元/瓶调整为95元/瓶(不含送气费)。
二0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邵阳市物价局
抄送:县政府法制办、质监局、公用事业管理站、价格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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