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07 信息来源:地税局 作者:
 

城步县财政局   城步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举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决定举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5年4月9日

二、听证会地点:城步县地税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形式:公开听证

四、听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湘财税〔2015〕4号)和《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邵财税[2015]2号的规定,需对我县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进行调整。

五、参与方式

1、全县范围内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可书面委托1-2名本机构相关人员报名。受委托人需年满18周岁且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六、报名埋单、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13日(工作日期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电话:

县财政局税政法规科:陈正升0739-7360790

县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刘  洪0739-2973086

3、报名程序:(1)电话报名后,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到报名地点登记;(2)受托人需携带书面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4、我们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在听证会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听证代表,发给有关听证材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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