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19 信息来源:物价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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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价消[2012]15号
关于调整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的通知
城步苗族自治县液化气储配供应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由于液化石油气进价上涨,成本提高,经研究,决定自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将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净重12公斤/瓶)由115元/瓶调整为120元/瓶(不含送气费)。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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