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5 信息来源:物价局 作者:
 

 

    城步苗族自治县物价局

关于调整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的通知

城步苗族自治县液化气储配供应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由于液化石油气进价上涨,成本提高,经研究,决定自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起将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净重12公斤/瓶)由110/瓶调整为115/瓶(不含送气费)。

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邵阳市物价局

抄送:县政府法制办、质监局、公用事业管理站、价格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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