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物价局
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方式和收费标准听证会》反馈意见
及采纳情况
一、听证会的召开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政策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迫切需要对当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进行调整。为了吸纳民智、采纳民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切合实际,城步县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城步县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会由县物价局承办。
二、听证会的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2012年9月10日,县物价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征集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公告了听证代表条件、听证代表构成、听证会代表产生方式以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
(二)确定听证代表。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确定了21名听证代表,分别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代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相关单位代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娱乐业、旅馆业、餐饮业、交通行业以及居民代表和经营者代表等各个层面,并将听证会材料于听证会举行15日前送给了听证代表。
(三)公告听证方案要点及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要求,2012年10月10日,城步县物价局通过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四)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听证。2012年10月25日,城步县人民政府举行了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会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吴跃中主持。会议议程包括: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会纪律及有关事项、介绍听证参加人及相关领导;2、县建设局肖辉凤作调整申请发言;3、县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陈小芳作成本审核情况发言;4、县物价局易公民对城管部门申请方案作初审意见发言;5、听证参加人发表意见;6、县城管局、听证人就相关问题作解释和说明;7、县政府办副主任吴跃中对听证会归纳小结。
三、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反馈意见.听证会代表部分代表对调整方案表示不同意,理由:1、增加了社会各阶层群体的负担;2、企业增大了经营生产成本;3、政府没有安排财政资金投入,也没有相应给予公益事业单位给予补贴;4、代收费用过高,不合理的增加了公众和企业的负担。大部分代表部分代表认为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很有必要,经调查,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征收金额和征收效率,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征收标准适当提高符合城步的实际情况,也在居民有这样的承受能力。
(二)采纳意见。充分尊重代表意见,鉴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征收方式确需改变以提高征收效率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考虑到垃圾处理是逐年递增的实际,适当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是现实的选择,并充分考虑了居民的承受能力,因此,拟决定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和标准。
四、听证会资料
1、听证会公告
2、听证会听证方案要点公告
3、听证会会场纪律
4、听证会议程
5、听证会笔录(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