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12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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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R-2012-28003
城价消[2012]0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液化气储配供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请求调高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由于液化石油气进价上涨,成本上升,经研究,决定自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起 将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净重12公斤/瓶)由115元/瓶调整为120元/瓶(不含送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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