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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法院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01-18 信息来源: 作者:

城步法院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9万元执行款,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2018年期间,易某与罗某、刘某三人合伙经营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后因其他原因,物业公司解散。公司散伙后,合伙利润全部控制在罗某手中,且罗某拒绝与易某结算利润。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易某将罗某起诉至城步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罗某支付易某合伙利润12.2万元,但是罗某并未按照判决支付款项,于是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罗某的银行账户、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等方式促成了双方的和解。最终,被执行人罗某主动履行义务,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易某现金9万元,申请执行人易某也同意放弃对剩余执行款的追偿,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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