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6 信息来源:县委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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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委干〔2015〕16号
关于陈明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和省市驻城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
陈明志同志任湖南两江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农综办纪检组长职务;
王杰同志任威溪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丹口镇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张自铭同志任湖南两江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旅游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德明同志县农综办副主任(兼)职务;
谭睦升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袁寄隆同志任县委党校政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知武同志任县公安局茅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粟琼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汀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罗凯明同志任县公安局白毛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龙罗莉同志任县公安局丹口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杉同志任县公安局威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长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五团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继承同志任县公安局兰蓉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星亮同志任县公安局南山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晓艳同志县公安局南山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
2015年4月24日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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