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审字[2016]94号
关于城步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老干局:
你局报来《关于批复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设施条件,满足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和娱乐活动需求,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号)及《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县委办公室、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程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城办字[2013]111号)文件精神,同意建设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城步县儒林镇城东路县老干局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一栋,项目总用地面积27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50万元,资金来源:根据城办字[2013]111号纪要精神由县财政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全部采用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我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六、请依据本文件依法办理有关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手续。
此项目文件有效期2年,希据此项目文件抓紧施工图设计,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建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和环保局、县规划建设局、
县统计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