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3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分享到:
城发改审字[2016] 69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长安营镇岩寨村新建岩寨大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岩寨村岩寨大桥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长安营镇治所岩寨村交通网络,满足城镇扩容提质的需要,解决当地马路市场问题,同意你镇岩寨村新建岩寨大桥,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于岩寨村岩寨河距镇医院下游50米处。起点处接既有县道,终点处接既有机耕道。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桥梁全长41.36m,宽7.0m(行车道6m,两边安全护栏各0.5m)钢筋混凝土拱桥。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人群荷载为3.5KN/m2。航道等级:无,横坡为双向2.0%,抗震设计为VI度,设计洪水频率为1 /50。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5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拨付7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招投标方式请按程序报我局招投标办公室核准。
六、请依据本文件依法办理有关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手续。
此项目文件有效期2年,希据此项目文件抓紧施工设计,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建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抄送: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和环保局、县规划建设局、县统计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