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3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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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审字[2016]30号
关于新建五团镇蜡里村、木瓜村至坪山村农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五团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新建乡村道路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五团镇蜡里村、木瓜村、坪山村的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当地资源开发和扶贫攻坚,同意新建蜡里村、木瓜村至坪山村公路,并原则同意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公路分别贯穿五团镇蜡里村、木瓜村、坪山村境内,路线总长6.22公里。采用四级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结构形式为20厘米厚级配碎石路面。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80万元。资金来源由五团镇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建筑工程全部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后报我局备案,自觉接受我局监督。
五、请根据本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希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实施。
特此批复。
二O一六年四月一日
抄送: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统计局、安全生产和环保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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