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儒林大道北段建设及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核准主体变更及资本金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8-03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城发改字[2016]50

关于儒林大道北段建设

及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变更项目

业主及项目总投资的批复

湖南南山国际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儒林大道北段建设及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主体变更为湖南南山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并立项的请示》和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儒林大道北段建设及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主体变更为湖南南山国际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及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城步儒林大道北段建设及改造升级工程项目于20141120日报我局核准(城发改字[2014]155号),原建设单位为城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县城城北开发区,项目南起儒林大道与蓝玉路交叉口以上北约60米,北至武靖高速公路城步互通区与竹城公路交叉处,设计车速50千米/小时,双向六车道,设计荷载城A—级,路幅宽度36米。道路两侧储备土地共36米(左右各1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亮化工程、交通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工程量为:车行道面积74302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2855平方米;填方143370立方米,挖方117830立方米,项目用地面积控制在12.5781公顷以内。原核准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同意城步儒林大道北段建设及改造升级工程项目业主由城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湖南南山国际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5888.5万元(委托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工可报告),其中工程费用9478.91万元,其他费用805.9万元,预备费822.78万元,征地拆迁费4400万元,贷款利息380.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2、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技术方案及招投标方式按原核准文件不变。

3、请依据本文件和城发改字【2014155号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和银行融资等相关手续。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文件自动废止。

O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县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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