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字〔2016〕70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PPP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城管局:
你局报来《城步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精神,为做好我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环境管理的需要,强化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护城步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整个城步县域内6个镇、6个乡,服务面积2647k㎡。近期(2020年)生活垃圾收运规模200t/d,远期(2030年)250t/d。近期主要建设7座垂直压缩式垃圾收集站、4座整体式移动压缩站,配套垃圾收运车辆及相关设施。远期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系统。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6812.32万元。资金来源:采取社会资本投资方式。
四、建设工程招投标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报县招标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五、请根据本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保、林业、水利、财政、安全生产等手续。
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 县政府办, 县财政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保局,
统计局,水利局,林业局, 安监局, 规划建设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