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字[2015]52号
关于湖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乳制品检验检测
平台建设南方草山奶业项目备案的
批 复
湖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湖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乳制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备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20号)、《邵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湘政发[2014]7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发[2013]33号),该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内容
为促进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和《湖南省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城步的草山和奶源优势,加快实现建成“中国南方乳业第一县”的宏伟目标,我公司计划在县内的儒林镇、南山镇及南山牧场等地建设“乳制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变资源优势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奶业产业链升级,同时增加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1、项目建设单位:湖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位存食用植物油料具有一定规模,工艺技术先进的优质精城步县域内的儒林镇、南山镇等地。
3、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1)、新建乳制品质量追溯系统1套;
(2)、新建1个检测实验室;
(3)、升级1个品控研发中心;升级现代化仓储物流系统1套。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三、有关要求
1、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2、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本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二0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