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6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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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字〔2015〕20号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十里平坦村道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白毛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十里平坦村道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改善当地沿线居民交通出行条件,促进沿线风电、旅游资源开发,经研究,原则同意城步苗族自治县十里平坦村道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村道起于白毛坪乡坪源村,途径猪血坪,终止于广西交界处,道路全长10.093千米,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全线设置挡土墙2765米,土质排水沟10600米,土石方215114立方米,涵洞33道、长312米,标志标牌27块,示警桩362块,示警墩95块。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1240.611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乡自筹解决。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建设规划用地、环保、安全生产等事项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设计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省市交通部门的统一要求设计。
五、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方案报县招标办核准后实施。
六、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希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实施。
特此批复。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政府办,交通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白毛坪乡人民政府。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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