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6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分享到:
城发改字[2015]93号
关于我县南洞国有林场牛排山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城步县南洞国有林场: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南洞国有林场牛排山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有利于南洞国有林场林区的生态公益林管理建设和森林防火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我县南洞国有林场牛排山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南洞国有林场牛排山公路起点为乌鸡山,终点至牛破头,项目全长13.07公里。设计方案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0米;路面宽度4.0米;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1584.2461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国省计划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业主自筹解决。
三、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全部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四、请根据本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五、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希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实施。
特此批复。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抄送: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统计局,环保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