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字[2015] 17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儒林镇初级中学等五所学校校舍改造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我县儒林镇初级中学等五所学校校舍改造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编报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同意县儒林镇初级中学、蒋坊乡蒋坊中学、西岩镇花桥中学、丹口镇初级中学、汀坪乡汀坪中学校舍改造建设项目立项。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其中:儒林镇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700平方米、浴室300平方米,总投资140万元;蒋坊乡蒋坊中学新建食堂470平方米、浴室300平方米,项目投资115万元;西岩镇花桥中学新建学生宿舍850平方米、浴室300平方米,项目投资175万元;丹口镇初级中学新建浴室300平方米、学生宿舍780平方米,项目投资150万元;汀坪乡汀坪中学新建浴室300平方米、食堂470平方米,项目投资115万元。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95万元,投资全部用于土建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申请2015年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解决。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建设用地、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报县招投标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本项目文件有效期2年,希据此项目文件抓紧施工图设计,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建手续,尽快开工建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总投资。
特此批复。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