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6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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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改字[2015] 21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财政局篮球场改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县财政局:
你局报来《关于县财政局篮球场改建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促进民族体育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我县县城公共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健身活动需要,同意县财政局篮球场改建项目立项。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和第二层停车场2400平方米;第三层球场包括一个篮球场、两个羽毛球场、300平方米的有顶看台及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80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中有关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报县招投标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此项目文件有效期2年,希据此项目文件抓紧施工图设计,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建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体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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