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暨第八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5-26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映林

2012年8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暨第八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大会。主要是认真贯彻全省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2012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以及第八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总结成绩,正视问题,全面回顾三年来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我县从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这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大民生工程。三年来,我县将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三年来,全县完成危房改造3461户,其中新建2423户,修缮加固1038户,累计投入资金2700万元;共帮助364户无房户(含因灾倒房户),113户五保户,865户低保户,72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301户优抚对象以及1098户其他贫困户新建或修缮加固了住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在充分肯定成绩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关于确定补助对象的问题。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我们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补助对象确定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困难群众的利益,直接影响到农民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评价,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这几年,据一些农村困难群众的反映,少数村经济条件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建房需求最迫切的农户没有被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政府补助范围。还有个别村没有严格按照县里要求的程序操作,而是简单的采取抓阄等土办法来随机确定危改对象。这样一来,那些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困难农户反而没有得到政府补助,无法建起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二是关于补助资金管理的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是一项敏感度很高,要求很严的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补助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有的地方在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上存在较多的问题,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如个别乡镇危改资金发放不及时,资金滞留在乡镇,存在少数村村干部代领、危改对象酒店请客等等现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身上,使改革开放的成果真正惠及危改建房的千家万户。

二、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今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00户,比前三年任务的总数还要多1400户,今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更重,范围更广,要求更严,责任更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将这项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内容。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蒋县长亲自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指挥部。各乡镇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建设质量,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合理调度,确保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讲几点要求:

(一)周密制定方案,迅速全面开工。我们已经制定下发了《全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于8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这次会议之后,各乡镇要立即将下达的任务分解到村、到户,督促各村居迅速全面开工。8月31日前必须按程序确定危改对象,并将到户花名册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指挥部。9月5日前所有危房改造农户必须全部开工。各乡镇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地将任务落实到户。

(二)公平确定对象,突出“两最”重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原则上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要不低于任务数的70%,其他贫困户不超过任务数的30%;改造类型中维修户不超过任务数的30%。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必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本人提出申请,村民主评定,乡镇审核,县级批准的程序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重点在村一级,在村级评定时一定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特别是要搞好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危改对象确定后,乡镇要组织好与危改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特别要强调的是,今年各乡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等“两最”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重点帮助无建房能力的贫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切实防止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忽视“两最”对象住房需求的问题发生,切实保证农村中最迫切需要建房的贫困农户真正享受到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的好政策。这里还要讲一个问题,就是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特色民居、移民搬迁等资源整合。但要明确,不是对所有参加这种整合的农户实施补助,我们只对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困难群众进行补助,整合的目的,是使危改农户能从更多的渠道得到资金支持。

(三)合理确定标准,严禁平均补助。关于今年的补助标准,《实施方案》规定对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可提高到补助2万元。其他对象新建每户补助5000-10000元。维修住房补助标准为每户3000元。一次性建两层楼房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米的贫困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明确补助标准主要是为了突出重点对象,确保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困难户得到实惠。另一方面,要合理制定建房标准。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各乡镇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要严格建房标准,明确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保证困难农户有一个安全、实用的居住场所,不是搞“小康工程”和“形象工程”,不要超越经济能力建房,甚至因建房背负沉重债务。

(四)整合政策资源,改造特色民居。我县是全国5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邵阳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县第十次党代会确立了“实施三大战略、建设四新城步”的宏伟目标,其中一项重要的目标就是“文化魅力独特”,也就是要打造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因此,我们要用好、用准、用活上级关于特色民居保护、改造的政策,特别是要结合徐守盛省长8月21日在我县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加大力度、分类指导,在全县范围内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居住环境。今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自治县成立60周年之前,每年安排2000户以上民居进行民族特色改造,力争通过5年时间改造10000户以上。2012年把儒林镇、丹口镇、五团镇、汀坪乡、南山镇、长安营乡作为第一批特色民居改造的试点乡镇,并成立危旧房改造工程指挥部专门负责指导特色民居改造工作。特色民居改造要坚持“县组织、乡负责、村为主、户参与”的原则,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调动村民积极性,对需改造的民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存档。我们要把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异地移民搬迁资金、生态移民改造资金、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高寒山区扶贫资金、省际边界基础设施改造资金等一切能够利用的资金整合起来捆绑使用,重点打造两河口至高桥、两河口经丹口至长安营村、边溪至独树、汀坪至江头司四条公路两侧民居重点改造示范线路。在重点改造示范线路上还要确定重点改造村,并确定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规划建设局、旅游局、林业局、移民局、扶贫办、国土局、环保局、民宗局、残联等12家单位联系6个乡镇指导6个重点村进行特色民居改造。县危旧房改造指挥部还要结合特色民居改造工程把西岩民族牌楼、独树民族牌楼、高桥民族牌楼、两江峡谷民族牌楼建设好。2012年要实现县城以南省道、县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民居及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重点景区内民居改造到位,使我县特色民居工程取得历史性突破。

(五)加强督促检查,保障资金安全。县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内容,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切实组织好督促检查。督促检查要着重把握好三个环节四项内容。三个环节是:全面开工时间,中期进度情况,按期竣工验收;四项内容是:危改对象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房屋施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安全。特别要强调的是,要加强危改补助放给农户,每一笔补助资金的领取都要有严格和完备的手续,保证及时发放到建房户本人手里。补助资金的领取一定要有领款人的亲笔签名,要存留相关的领取凭证,并且将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放到一户一档的材料里。要保证竣工验收检查或上级抽查时每一户都有凭证、有依据可查。各乡镇要严格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认真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危改资金的管理监督。对于套取、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要迅速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六)确保建房质量,规范档案信息主要是要加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个方面的管理。各乡镇要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2012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要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圆满完成第八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全县社区党组织和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12年6月30日任期届满。根据省、市的部署安排,定于2012年8月1至9月30日进行全县社区党组织和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我县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县委办、县政府办已经制定下发了《城步苗族自治县社区党组织和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换届选举,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管理能力强、办事公道、能力突出、热心为居民服务的社区领导班子,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推动全县和谐社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制度,形成高位推进的工作态势。要及时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工作班子,保证工作力量,民政部门要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将换届选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宣传、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公安、信访、农经、妇联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这次选举中,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明确规定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纪律,积极引导和规范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不正当拉票和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无故取消或拖延换届选举,要坚决纠正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选举期间,各级要建立督导工作制度,成立专门的督导工作组,扎实开展选举督查,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同时,要完善和落实好程序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其他形式的监督制度,确保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和公开。

同志们,农村危房改造及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事关全县农村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利益。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出色的工作,以自信、从容、稳健、奋发的姿态,在迎接挑战中抓住机遇,在战胜困难中开拓前行,在破解难题中拼搏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及第八次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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