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教字〔2022〕20号
关于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小学初中高中
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校、乡镇联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2022年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全县初中多样化、协调性发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各乡镇可在县招生计划的宏观指导下,根据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招生工作
1、招生录取原则。高中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初中招生,为化解县城大班额问题和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上实行分块招生、就近免试入学,除一中和二中部分计划面向全县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县城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四中和芙蓉学校按分块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录取,四中和芙蓉学校不得面向农村小学毕业生自主招生。二中除承担金紫乡义务教育招生任务外,可面向其他乡镇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否则县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
2、录取依据和办法。高中录取,遵照市教育局公布的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和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凭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初中录取,除一中和二中自主招生计划外学生,按分块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进行录取。
3、准入制度。根据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最低控制标准的准入制度。即高中学校招收新生时实行最低控制标准,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其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县教育局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4、录取方式:初中和高中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县教育局按招生计划进行宏观调控,招生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严禁任何学校乱招生、超计划和跨区域招生,凡由招生学校不按要求招生所招收的学生,县教育局将对该类学生不予调档,由此造成学生无学籍的后果和纠纷,均由招生学校承担和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招生考试
今年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小学毕业生举行正常的质量检测,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四、招生范围、名额及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全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就近入学政策。
2、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根据县城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初步招生计划如下:红旗小学招收16个班,希望小学招收9个班,芙蓉学校招收11个班。班额45人/班,合计招生1620人。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1、一中、二中、三中、四中、芙蓉学校等县属初中招生办法。
今年县城共有1717名小学毕业生,由一中、芙蓉学校、四中共同完成招生任务。一中招收6个班300人,其中面向县城招收218人,面向农村招收80人(详见附件)。芙蓉学校招收15个班750人,四中招收15个班749人,为化解县城大班额,芙蓉学校和四中不面向农村招生。二中招收5个班250人,其中面向金紫招收181人,面向其他乡镇招收69人。三中面向西岩镇招收10个班500人。
2、乡镇中学、管理区中学招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
为化解县城大班额压力,各乡镇中学应主动承担起本乡镇的义务教育招生任务,可优先在全乡镇范围内招生,积极安排更多的学位,尽量满足本乡镇小学毕业生集中到乡镇中学就读要求。管区中学应从全局出发,在积极配合县属学校、乡镇中学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所辖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乡镇教育联络站应制订科学合理的招生方案,积极引导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合理分流,做到既要有利于学生集中到乡镇中学就读,又能保证完成本乡镇的义务教育招生任务。
3、志愿填报:为便于招生录取,今年农村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一个志愿,即在一中、二中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学校填报,录取落选后,由乡镇中学或管区中学录取;县城小学毕业生不需要填报志愿,但县城小学必须完成《县城小学六年级学生户籍信息库》的入库工作,数据汇总后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核查,核查后数据将作为就近入学招生的主要依据。一中录取落选后,按电脑随机抽号的方式由四中、芙蓉学校进行录取。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做到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使招生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填好《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志愿信息,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备查。志愿输机工作结束后,学校教务主任须在志愿汇总表上签名盖印,作为今后的录取依据。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4、严格执行新生录取与学生志愿一致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志愿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按录取通知书入校就读者,县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个别确因父母工作调动、住房变迁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录取学校的,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县教育局查验确认后统筹安排。
5、各小六毕业学校要配合初中招生学校做好初中新生入学准备工作,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生成毕业生数据,以便初中录取。
(三)高中招生
今年全县招收普高、职高新生共36个班,计1920人。
1、普高招生:县一中招收14个班770人,县二中招收10个班550人。
2、职高招生:县一职中招收12个班计600人。
3、根据我县具体实际情况,县一中、二中、职中均可面向全县招生,不受区域限制。
4、志愿填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不能随意,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填报截止后,不能更改。填报志愿的办法是:第一志愿报考普高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在一中或二中两个志愿中任选一个填报,第二志愿可再填报职高;第一志愿填报职高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即第一志愿),且不能再填报普高志愿。为保证县职中生源,一中、二中不得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职高的考生。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做到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使招生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填好《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志愿信息,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备查。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学校教务主任须在志愿汇总表上签名盖印,作为今后的录取依据。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5、未参加初中毕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违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从严查处。城步籍在外省市县初中毕业回城步就读普高的学生,学生本人必须出具相关的成绩证明(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公章)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全国学籍卡,经县教育局登记、审核,并在招生计划未满的基础上,由县教育局根据成绩统一择优录取。普高招生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外省市县初毕业学生,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6、整档要求。初中毕业学校应给每一名初中毕业生整理好符合要求的毕业档案(即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7、普高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证、初中学考准考证等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8、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配合高中招生学校做好高中新生入学工作,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按要求生成毕业生数据,以便高中录取。
9、普高、职高新生录取工作由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招生优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留“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
(五)小学六年级综合能力竞赛预录取招生政策
1、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会同城步一中制订具体招生办法;
2、小学六年级综合能力竞赛预录取名额为160人,其中县城录取120人,农村录取40人;
3、被预录取的学生在小六毕业质量检测中,总成绩排名必须进入全县前600名(含600名),否则不予正式录取;
4、整个考试和招生过程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整个考试和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六)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
在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允许各高中学校招收一批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基础上,在政策范围内按标准录取。
报考特长生的学生需按招生学校要求报名、参加特长生测试。学生只能报考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同批次报多个学校或多个项目的,取消特长生资格。报考特长生的学生要在志愿系统填报相应学校的志愿。特长生是按学生所报志愿、中考成绩、特长专业测试结果等来录取,录取之后不再参与其他志愿录取,也不得改录其他学校。
高中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特长生招生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严明招生纪律
县教育局进一步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公民办普通高中不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
六、招生要求
1、参与招生录取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公正、严谨、认真、务实”的原则,确保各项“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
2、各中学招收初中新生时,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务必保证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3、初高中学校招生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招生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5人;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减免费用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借寄读生”;严禁拒收通过市中考录取平台投档的计划内上线考生;严禁按学生成绩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和招生录取平台公开;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高中学校向初中学校或教师输送“招生费”等不正当利益;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普通高中学校或个人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2)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县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超计划招生、招生已被他校录取、招收最低控制线以下的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给予校长记过及以上处分。初中生源学校(含教师)和普通高中学校(含教师)涉嫌买卖生源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七、违规处理办法
1、明确责任主体。在招生工作中,县教育局局长是我县主要负责人,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
2、经举证查实,违反“招生要求”的,将对学校及学校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
3、招生中出现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7日
附表一:2022年城步一中初中面向全县招生名额分配表
附表二: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附表三:城步苗族自治县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审批表
附表四:城步苗族自治县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公示表
2022年城步一中初中面向全县招生名额分配表
学校 |
学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参考人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红旗 |
853 |
县城 |
1717 |
218 |
|
希望 |
535 |
||||
芙蓉学校 |
329 |
||||
大古中心小学 |
35 |
茅坪镇 |
169 |
6 |
|
茅坪中心小学 |
68 |
||||
茅坪镇中心小学 |
66 |
||||
蒋坊中心小学 |
110 |
蒋坊乡 |
110 |
4 |
|
儒林镇中心小学 |
65 |
儒林镇 |
187 |
6+3 |
招生人数“6+3”中的3表示:定向白云中心学校1人、儒林镇中心小学1人、塔溪中心学校1人。 |
塔溪中心学校 |
42 |
||||
白云中心学校 |
40 |
||||
金水中心学校 |
18 |
||||
浆坪中心学校 |
22 |
||||
西岩中心小学 |
501 |
西岩镇 |
684 |
25 |
|
资源中心小学 |
37 |
||||
永丰中心小学 |
19 |
||||
三水中心小学 |
42 |
||||
花桥中心学校 |
85 |
||||
金紫中心小学 |
188 |
金紫乡 |
188 |
7 |
|
威溪中心学校 |
62 |
威溪乡 |
62 |
2 |
|
平林中心学校 |
67 |
丹口镇 |
218 |
8 |
|
丹口中心学校 |
65 |
||||
柳寨中心小学 |
41 |
||||
羊石中心学校 |
45 |
||||
大阳中心小学 |
25 |
白毛坪乡 |
199 |
7 |
|
清源中心小学 |
38 |
||||
白毛坪中心小学 |
136 |
||||
兰蓉中心学校 |
95 |
兰蓉乡 |
95 |
3 |
|
长安营镇中心学校 |
68 |
长安营镇 |
81 |
3 |
|
南山中心小学 |
13 |
||||
五团中心学校 |
70 |
五团镇 |
114 |
4 |
|
江头司中心小学 |
44 |
||||
汀坪中心小学 |
52 |
汀坪乡 |
119 |
4 |
|
杨梅坳中心小学 |
17 |
||||
蓬洞中心小学 |
50 |
||||
合计 |
3943 |
|
3943 |
300 |
|
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
全国统一学籍号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贴 照 片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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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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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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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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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主 要抚养者 情 况 |
称谓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业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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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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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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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志愿 |
小学升初中志愿 |
1、 |
初中升高中志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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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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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服从分配就读其他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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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名 |
|
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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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业 成 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生物 |
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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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实验 操作 |
综合 素质 |
优惠 加分 |
总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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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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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录取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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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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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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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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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考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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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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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选其中最高一项,在选项前□内打√,多选无效)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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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少数民族考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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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
5 |
|||||
□ |
3、台籍考生 |
5 |
|||||
□ |
4、烈士子女 |
5 |
|||||
□ |
5、现役军人子女 |
5 |
|||||
□ |
6、高层次人才子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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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考生优惠加分得分(优惠加分得分填写在后面的分值空白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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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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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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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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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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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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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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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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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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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侨务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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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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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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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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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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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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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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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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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中招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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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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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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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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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认定,以考生户口本原件为认定依据。 |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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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审核,以下同学符合中考优惠加分条件,现予公示三天。如师生、家长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可向学校或县中招办举报(举报电话0739-7368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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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姓名 |
全国学籍号 |
中考考籍号 |
身份证号 |
性别 |
优惠加分项目 |
优惠加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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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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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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